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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应根据工种不同而设置
时间:2010-3-9 10:26:00 作者:人才网信息中心

    许多企业在招聘时候明确提出,公司内不论什么岗位,新招员工的试用期工资一律为市最低标准,这样“一刀切”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?带着这样的问题,上海外贸人才网咨询了专家。
  
  劳动合同签订要规范

    调查发现,一些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,不论职工职位、工种如何,最低工资均为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510元,针对这一情况,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明确强调,劳动合同的签订要规范,最低工资不能一刀切,应该结合个人的实际工作岗位、工作职能情况确定。

  目前,广州市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是80%,番禺区大约为60%,劳动合同尤其是外来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还存在薄弱环节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指出,做好外来员工权益保护是省委、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,广州市今后在贯彻劳动法中应该重点加强这方面的工作,要花大力气抓好外来工签约率、参加社会保险、《劳动法》、《工会法》的针对性宣传三个薄弱环节。

  福利会等不能取代工会

  检查中发现,某公司8000多名员工中只有20人是“工会代表”,工会和“代表”的产生程序也不符合法律规定。工会的职能被福利会、咨询中心等分担,这些都需要改进。成立十几年、职工数千人的大型企业番禺××玩具企业居然还没有成立工会,据了解,企业不愿成立工会的原因有:怕工会与自己对着干、怕工会的监督作用、怕拨付工会经费等。

  执法专家指出,不论从产生方式、行使的职能,福利会等都不能取代工会。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指出,广州市非国有企业组建工会的约为40%、番禺区还不到30%,组建率低于珠三角一些地区,需要花大力气提高。

  据介绍,到今年7月为止,汕头市新建工会10619家,发展会员291228名。其中,仅2003年1—7月新建工会就达1122家,发展会员39726名。已改制的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工会组织没有因企业改制而撤销,仍都继续运作,正常开展工会活动。

    由此可见,企业对于员工的薪水不能一概而论,薪水反映出企业对于员工的尊重和肯定,如果不分工种,不论劳动强度,将所有岗位的薪水都一样设置,会给员工带来不好的心理暗示,做多做少都是一样的,这无疑对企业效益也是一种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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